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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誡(6)不可殺人 ~ 愛的原則

講員:宣承義 牧師

經文:出20:13

【跟神的關係】

第一誡 除我以外不可有別神(優先順序)

第二誡 不可為自己彫刻偶像(純正原則)

第三誡 不可妄稱神的名(不參雜原則)

第四誡當守安息日(休息原則)

【跟人的關係】

第五誡 當孝敬父母(尊榮原則)

第六誡 不可殺人(愛的原則)

今天我們要談第六誡《不可殺人》,或許弟兄姊妹會想:這條誡命應該不太需要吧,因為我們不可能做出這種事,但聖經上「殺人」的定義,指的是不可「謀殺」,也就是不可「預謀」殺人,當我們心中產生某些負面情緒時,若不處理,就很可能會在心中有了「預謀」,最後演變到不可收拾。例如:

(1) 因長期衝突造成心結

昨天有一則新聞,有一個人下班回家聽到隔壁的鄰居夫婦說了一句「看門狗」,他就滿肚子火,非常氣憤,竟然回家持刀猛刺鄰居夫婦,造成一死一傷!你覺得這人會因為這件小事而殺人嗎?不,這是多年衝突造成仇恨的心結,一句話引爆累積已久的情緒。

(2) 因被欺負而埋下仇恨

成大葉克膜團隊林姓技術員,因為長期被主管欺負,不讓他調回台北。他內心的情緒一直沒有處理,終於,有一天他拿了刀進入手術房,直接刺傷那位陳護理師,調查結果是「場霸凌」,原本是被欺負,但後來變成「殺人」,心中的憤怒和仇恨,若沒趕快處理就會造成悲劇。雅1:15「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私慾本身不是罪,生氣也不是罪,情緒低落更不是罪,但如果任由這些負面情緒持續蔓延,最後很容易產生犯罪的事實。

教會每年都舉辦《恩惠與自由》,最主要目的就是處理我們內心的情緒,弟兄姊妹,歡迎一起來參與,這對未來的成功、家庭的幸福都有絕對的影響。很多時候,因著與人磨擦,或別人對我的傷害,或我傷害別人,而產生的情緒,埋在潛意識裏,這是不定時炸彈。私慾懷了胎,就一定會生出罪來,罪就會帶來死亡,這類情形我們一定要面對。

(3) 因忌妒而產生憤怒

聖經記載的第一個謀殺案,是因為「忌妒」!亞伯和該隱兄弟倆一起獻祭,「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卻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非常生氣,沉下臉來。」(創4:4b-5)該隱當場並未爆發,但之後在田間裏,他越想越不服氣,就把亞伯殺死了。這也是因為情緒累積沒有處理,才會一發不可收拾。

約瑟也是一樣,他排行11,上面有10個哥哥,他父親特別寵愛他,哥哥們因嫉妒就生出罪來。有次約瑟到野外找哥哥們時,他們心中複雜的仇恨嫉妒情緒就生出來,本打算殺死他,因大哥於心不忍,只將他丟在坑裏,想等事情過了再把他救出來,可是,剛好有駱駝商隊經過,其他哥哥們就把約瑟賣了,約瑟就被帶到埃及。

(4) 因被拒絕而產生羞辱感

一位高中生暗戀班上女同學,並向她告白,結果女生沒接受,這男孩竟然用憤怒與暴力回應自己內心的羞愧與怒氣,他拿刀剌傷了那位女同學。其實這是可以預防的,若能適時處理,家長介入,同學給予適當的陪伴和開導,就可以重新恢復理性,不會被憤怒和羞愧抓住,而抓狂了。

不要讓私慾懷胎

當你意識到你心中在恨某人時,就要盡快悔改,求主幫助我們拿走心中的負面情緒,若不注意,隨著時間「懷了胎」總有一天會生出罪來,造成你人生的遺憾。「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約壹3:15)這裏將不可殺人做了更清楚明確的詮釋,恨弟兄的就是殺人的。其實恨弟兄不會直接的把弟兄殺掉,只是會像私慾懷胎,若不處理、不面對,總有一天就會生出罪行來。

仔細想想,上帝為何要將這一條誡命放進十誡中?真正會殺人的並不多啊!但仔細去探討就知道,許多人雖然沒有實際去殺人,但在心中早已充滿了仇恨、忌妒、羞辱、憤怒…距離殺人的罪行越來越近。若要積極遵守「不可殺人」的誡命,就要懂得背後的原則,那就是《愛的原則》,唯有積極去愛才有可除掉仇恨,透過愛的力量才能面對許多情緒問題,當你生命愈來愈健康時,你的生活、工作,甚至身體都會越來越健康,所以當我們想到「不可殺人」的誡命時,就要進入上帝所安排的愛的原則裏。

愛的原則

愛能遮蓋許多的罪

愛大赦免也大

有時我在小組中聽到一些受傷的經歷,我會問:「那你要不要饒恕他呢?」有的人回答說:「我要看情況,如果傷害太大我就很難饒恕,小事可以算了。」這樣的想法讓我擔心,因為越大的傷害越需要饒恕,因為造成的殺傷力會越強烈。

但「饒恕」不是硬做出來的,必須運用《愛的原則》,愛能遮掩罪,愛可以化解仇恨的情緒,「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前4:8)其次,愛大赦免也大,愛一旦湧現,便很容易饒恕,「所以我告訴你: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路7:47)

我們都聽過IQ(智商)和EQ(情商),最近LQ(愛商)也很紅喔!一個人如果有愛與被愛的能力,也就是「愛商」高時,你的人生將會屬於「勝利組」。馬雲在清華大學演講就曾經特別強調,他說一個成功的老闆,有三個要素,EQ要高、IQ要高、還要LQ高。如果一個人對未來沒有愛、對社會沒有愛、對其他人沒有愛,是不可能進到領袖層次的,只管自己的事不可能做領袖。如果沒有「愛的能力」就會非常勢利,只在乎自己,就做不了什麼大事,馬雲認為這是成功老閭應具備的條件。


一個75年的實驗

天下雜誌報導過一個有趣的實驗,這是在哈佛大學精神醫學科的研究計劃,非常了不起,連續執行了75年,過程中換了3個計劃主持人,直到第4位主持人才把這研究供諸於世。最初是因為大家都在研究「人為何會失敗?為何會生病?」卻沒有人研究,「人如何能幸福?如何生活才會健康?」

因此,展開了這個研究計畫。75年來花了二千萬美金,他們的作法是這樣的,選出一組菁英份子,就是一群當年在哈佛大學讀二年級的大學生,再找一群對照組,就是波士頓貧民區的年青人,共找了726人。每年發問卷、帶他們去醫院健康檢查、看他們的工作怎麼樣、所付出的和所得到的是否滿意?婚姻是否幸福、家庭是否美滿、兒女如何… 這是一個很有價值的研究,人活在世上不就是為了追求幸福?經過75年,整個研究結果告一段落,得到以下結論:

家世背景好或壞,的確會影響人生的發展,但並不是進入「人生勝利組」的關鍵,因為,那些哈佛學生也有因為生意失敗而酗酒離婚的,也有人早早就把身體搞壞了;貧困弱勢的家庭也有出現高成就的小孩。這個實驗歸納出很多能夠幸福原因,包括:想法正面、態度積極、生活規律、閱讀與成長…但只是一個因素是共同的,也是幸福不可或缺的,就是「被愛」。

第四任主持人在公佈時,說了一個真實故事,實驗中有一位出身貧困的男孩,一直過的渾渾噩噩,因為在弱勢家庭中長大,對自己沒抱著任何希望,身體也不好,因為生活環境不好,到了30歲那年他得到肺結核。幸運的是,當他到醫院治療時,遇到了兩位貴人,一位是治療他的醫生,一位是照顧他的護理師,他們真心誠意的對他付出關愛,這是他第一次體會到被愛的感覺,他發現自己開始對未來產生盼望,出院後就立志要考醫學院,沒想到他真得考上了,且順利畢業。

幾年後,他成了好丈夫、好醫生、好父親,成為人生勝利組。一個活在弱勢家庭中的人,只要能體會被愛,就會有翻身機會! 心理學家阿德勒說的沒有錯,「人生的苦惱都是從人際關係而來。」有好的關係內心就感到平靜安穩,能做完成很多事情。馬克土溫說,「生命如此短暫,我們沒有時間爭吵、道歉、傷心,我們只有時間去愛。」

我們愛 因為神先愛我們

救恩的偉大正是如此,他能讓每一個出身不同的人,都得到愛與赦免,所以,如果你沒有得到人的愛也不用擔心,不需要難過,因那些的愛雖然可以幫助我們短暫的時間,但真正的愛、永恆的愛是從上帝而來的。為什麼我們需要QT、需要靈修,為什我們需要禱告,為什麼我們需要被醫治釋放?因為人生一路走過來受過許多傷痕,被人嘲笑,被人辱罵,被自己所愛的人輕視。種種過往會困住你無法向前,這些事情不會自動消失,必須要靠救恩。

上帝知道人的問題,所以他安排他的兒子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的救贖。羅8:32「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他,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我們需要求主與我們同在,因為愛的力量可以讓我們人生重新被調整過來。「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4:19)耶穌基督的救恩是愛的源頭,非常重要!

要遵守第六誡「不可殺人」,不可預謀殺人、不可仇恨、忌妒、憤怒、輕視…只有一個方法,那就是去愛與被愛。我們也不能怪人說,因為你不愛我,所以我就變成一個爛人,因我們已經長大了,這是我的人生。也許你還是幼童時可以責怪父母不夠愛你;你是孩子時可以責怪老師,可是這些都過去了,我們已長大成人有自主的權利,自己決定過什麼生活。若你還停在別人不夠愛我,所以今天就這樣,你就無法進入人生的勝利組,你可以遙望幸福,但那不屬於你。

今天我們要做一個決定,這個人生是我自己的人生,我決定遵守十誡裏的不可殺人。為了遵守十誡不可殺人的誡命,所以每天必需來到神面前尋求神,將內心的種種負面情緒交託給主,無論是被拒絕而產生的羞恥感、被欺負而產生的憤怒、被污辱而生出的仇恨…都要一一趕出內心,運用《愛的原則》去面對!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愛能遮掩許多的罪,愛大赦免也大,心裏面充滿神的愛之後,連我們的整個家族都可以翻轉過來,我們所擔心的事,在耶穌基督的救恩裏,一天會比一天好轉。雖然這功課很困難,但做了就有果效,不做就愈來愈糟,畢竟這是我們的人生。


小組討論

1.信息摘要

2.有沒有甚麼事情讓你內心會突然感到生氣或自卑?若你願意請分享。

3.你曾經好好處理這些負面情緒嗎?

4.請形容一下被愛的感覺,並舉例說明,最近一次被愛的感覺是因為什麼事情呢?

5.彼此代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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