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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家相片碇內浸信會

作在最小的身上

講員:莊士賢牧師

經文:馬太福音25:31-46


當人子在他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 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


義人就回答說:主阿,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甚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又甚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裡,來看你呢?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


在今天經文中,耶穌提到了六項,分別是:

1 人餓了/ 吃

2 人渴了/ 喝

3 人作客旅/ 住

4 人赤身露體/ 穿

5 人病了/ 看顧

6 人在監裡 / 探望


以上所提其實就是我們一般人所說的~做善事,世上很多的宗教都提到做善事積功德,那基督徒如何看待做善事呢?


基督徒為何要「做善事」


一般宗教的觀點是做多少善事,就積多少功德,這也是行善動力來源,那基督徒做善事的動力來源從何而來?來看以弗所書2:8-10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基督徒為何要行善?不是功德,是得救的目的。雖然聖經也提過:積财寶在天上,但天上的賞賜並不足以成為我們行善的動力,這是撐不久的。


持久而不灰心的行善動力

是來自神的愛


他們吃完了早飯,耶穌對西門彼得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彼得說: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對他說:你餵養我的小羊。(約翰福音21:15)


主的羊:廣義來說也包含了今天經文提到的這些有需要的人。當我們真的感受到耶穌的愛,如同彼得:當他回應神的愛並明白神心意的時候,從神來的愛就是我們行善動力的來源~


愛的行動


神的愛是有行動的,約翰福音3章16節:「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約翰一書3:17-18 「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而什麼樣的人是我們需要付出愛的關懷呢?

經文中的窮乏、缺乏的人,也就是今天耶穌所提到的這些有需要的人。


今天的經文中耶稣舉了六個需要:餓了、渴了、作客旅、赤身露體、病了、在監裡,德雷莎修女說:「愛就是從别人的需要上看到自己的责任」弟兄姐妹,在你週遭是否有需要你的愛及關懷,當你付出行動時~耶穌說:我們作在他身上,就是作在我的身上!


「最小的一個」也包括你的家人


我們談到行善、愛人,但我們常常會忽略了我們身邊最親近的人,求主譲我們的愛及關懐從我們身邊的人作起,有一篇短文和大家分享:


3歲時說 媽媽 我愛你

10歳時說 媽 聽妳的 (乖寶寶)

16歳時 我媽真的很煩(靑春叛逆期)

18歲時 想要離開這個家(打工賺錢想搬出去)

25歲時 媽 妳當時是對的(吃苦了!後悔了)

35歲 我想要去我媽家(已結婚,想娘家)

50歲 我不想要失去我媽(媽年歲已高)

70歳 希望媽媽還能在這(已離世,為時已晚)


媽媽只有一個如果你愛她(媽媽如果還在)

記得再跟她説聲 媽媽,我愛妳。我父親罹患肝癌在世最後一兩年,我忙於教會,沒能多陪他,這是我人生很大的遺憾,所以現在我很積極關心我的媽媽,再忙每週都要去陪伴她。特別鼓勵「我們當中渴望家人信主的」,努力不要放棄,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


愛的行動不一定要多盛大


記得多年前有一次我感冒,那時不僅身體不舒服,心情也很低落,我就在附近的診所看病,我不知道為什麼會在臉書打卡,大概太悶了。沒想到回應之多讓我嚇一跳~


我一共收到51個讚55則留言關心,我只是一個感冒,這樣關懷對於當時正處在低潮中的我,雖然只是臉書留言,一兩句話,加油,為你禱告 幾個字,卻深深感受到弟兄姊妹及朋友的愛及關懷~那時的我~感覺神離我很遠,但我對主說,謝謝你透過那麽多人的愛告訴我,你是在乎我,是愛我的~


愛人不一定要做很重大的事,幾句話安慰(臉書,line 面對面)或簡短的禱告都可以帶個人極大的安慰及祝福。


愛要付代價


聖經記載在格拉森有一個人,被鬼附身,非常痛苦,耶穌憐憫他,釋放他,他身上的鬼就被趕出去了。弟兄姊妹,當你看到有人得釋放是不是很高興呢,像我們舉辦的恩惠與自由 /聖靈營會~看到身邊的人得醫治、得釋放都非常開心、充滿感謝,但是~這村莊的人竟然要把耶稣趕走,17.「眾人就央求耶穌離開他們的境界。」為什麼?很明顯他們覺得代價太大!


一個人和二千頭豬,那一個比較重要?一頭豬六仟元,總計損失一仟二佰萬元!!

我曾經在婦女小組查經問:一千二佰萬幫助一個人得到自由值不值得?突然陷入一片安靜,大家不説話,⋯⋯但我再問:但如果要救的那人是你的孩子呢?⋯值不值得?值得!再多錢也要救。弟兄姊妹,這就是上帝的愛,我們如同格拉森那人,我們每一人在神的眼中都是寶貝,我們每個人遠比一頭羊貴重,甚至比二千頭豬更來的貴重,遠勝過一切金錢的價值,這就是神對我們的愛!


有人會問,這豬又不是耶穌的,他當然沒有關係,他為這個人付了什麼代價?耶穌付出的不是金錢,他付的是他生命的代價。當我們還在做罪人時就為我們死,而同時,耶穌在這𥚃也傳達另一個重要信息,除了「人在神眼中的尊貴以外」,那就是《愛人幫助人是需要付出代價的》人餓了、渴了、作客旅、赤身露體、生病、在監裡…這些有可能不是一天兩天 一個禮拜二個禮拜,而是要付出一年二年的時間。


思想一下:我們是否願意因著愛人而付出代價呢?社服:幫助一個不健全家庭的孩子 陪伴他 引導他 (包括他的家庭)要付多少代價?我曾在母會牧養青少年時,接納一位孩子來家中住,一住就是八年。挑戰很大,這位高一生,從小没見過母親,父親也不管他,他變得無家可歸,當時師母也同意支持。

他從高一開始⋯一直到大學當兵完工作能賺錢了才搬出去。


我要付什麼代價:付出一個空房間,原本是小宝的,犧牲小孩~買床到客廳睡,房間一直留到他工作搬出去、還要小心他的行為舉止,需要耐心重新教育,他的不良習慣,除了物質層面還有精神層面,友人住家裡就没有隱私。無論多少代價,只要淸楚動力來源是因神的愛,一切都變得輕省了。感謝主!他後來半工半讀考上不錯的大學,找到好工作,收入很好,结婚有小孩,而且很快在桃園買了房子,這一切都是做在主身上「王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


題目討論

1. 我們為何要行善

2. 請分享你曾經付出的愛的行動,或是別人對你付出的愛的行動?

3. 要付出甚麼樣的代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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