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平安,我是陳芃羽姊妹。如果沒有水,船隻就形同虛設,完全無法發揮它被造的目的。但我們也知道,對船隻如此重要的「水」,不僅能夠載舟,它也可能覆舟呀。那麼「水」對於船,究竟是好還是不好的存在呢?我們先一起來恭讀今天的靈修經文,羅馬書9:25-33節
今天的經文簡單地說,就是原本不蒙上帝喜愛、不是上帝子民、不追求義的外邦人,竟然做到了上帝認可的「義」,上帝直接就視他們並稱他們為義人;而向來自詡非常努力追求義的以色列人,卻反而得不著上帝的認同,沒法成為義人,怎麼會這樣呢?這就像我們一開始提到,那能載舟亦能覆舟的「水」;「行為」也可以是一個人能否被上帝稱義的關鍵要素。
在今天的經文第三十節說到: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這裡的信就是指對上帝的信心,由此可見,外邦人因著一個「信心行為」也就是相信了救恩,便被上帝認證為義人了。緊接的第三十一節經文又說: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這一整句經文,雖沒提到信這個字,但背後仍顯示出以色列人所本的「信心行為」與外邦人有所不同,他們只願相信著、追求著律法,因此反而永遠達不到義的標準。其實這兩個「信心行為」的差別,就在於信心來源的對象,外邦人信靠著上帝;以色列人實則信靠著自己。一開始,以色列人努力遵行律法,進而追求律法,出發點是好的,但當他們一路上,只顧低頭盲目地看重律法,甚至以自己能遵行所有的律法為傲,而忘記時刻貼近上帝的心意,體悟上帝設立律法的初衷,而沒能隨時校正方向,進而無法對齊唯一的標準源頭:上帝。於是乎,即使他們是由一個良好的點出發,最終仍會偏離正道,不但無法被上帝稱義,甚至可能失去了救恩。
就以守安息日為例來說,耶穌不止一次地向世人示範並教導著:安息日設立的初衷是為了人,但人,卻決不是為了安息日而活;若一味僵化固守著律法,因著有人在安息日施救、醫治他人而去定罪,豈不是本末倒置、捨本逐末了嗎?因為神子耶穌自己才是安息日的主宰,祂有權柄決定安息日的原則與應用,要知道:能帶來真正安息的是上帝、是救贖的恩典,決不會是人們自以為義所設的各種教條典章和律法規定啊。
「信心行為」就如同能載舟覆舟的「水」一般,它可以決定一個人能否被上帝稱義,關鍵就只在於我們能否清楚,自己信心的源頭是從何而來?如果是律法、是人、是自己,便會如同第三十二節的經文所言,這樣的信心行為就會變成在我們成義路上的絆腳石。但是,如果信心的源頭是上帝呢?那麼這樣的信心行為,就必能成為我們在成義路上的墊腳石,甚至是生命中永不動搖的堅固磐石喔。
我們一起禱告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透過今天的靈修,讓我能更深地省察自己有沒有隱而未現的罪、有沒有自以為義的驕傲、有沒有去追求那不屬於祢的完美主義來定義或定罪別人與自己。求祢時時鑒察、保守我的心思意念,刻刻提醒我:永遠不會讓別的人、事、物取代了祢的位置。禱告乃是奉我主耶穌慈愛的名求,阿們
願神的話語,每天都更新你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