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弟兄姊妹平安,我是宣牧師。讀過《加拉太書》而且讀懂之後,你會感到非常自由!因為整卷書教導我們,在基督的救恩中我們可以得到完全的自由,不需要再被律法所轄制!只是,得到自由之後還會有危機,所以一定要站穩,並要離開那些使你走回頭路的人,讓我們一起來讀加拉太書第五章1-12節
這段經文保羅再次提醒我們,得著真理的自由之後還會遇到挑戰,所以
保羅第一個強調的是「站立得穩」
一個習慣做奴僕的人,得自由之後會不知道該怎樣做一個自由的人,就好像一個長期臥床的病人,康復之後要開始新的生活一樣。如果沒有新的目標,很容易回到過去的生活方式。成為基督徒之後,若不改變舊有的律法思維與生活方式,很容易又回到從前,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天天讀神的話,讓基督的恩典充滿我們。
保羅第二個強調的是「要斷絕、要離開」
有的時候你站穩了,但有人推你一把,你又不穩了。所以要斷開、離開那些讓你跌倒的人事物。第一個是要離開錯誤的「想法」,保羅要他們不要再想 受割禮還是不受割禮的問題,因為「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5:6b) 割禮不是重點,不要再被這些無關緊要的問題困住。
新的焦點是「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5:5) 我們要 得著神的義,是等候的過程,不是靠自己的力量去得著。靠律法的規定是沒有什麼進展的,只會停留在甚麼做得到,甚麼沒有辦法做到的問題上。就好像我們討論,一周要「靈修幾次」才能當同工?倒不如討論「如何讓同工愛上讀經」?愛上讀經,會不會比一周讀幾次的規定好呢?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沒有人能完全做到,保羅要他們不要再想「受割禮」的事,也是因為沒有人能完全守律法,那些自誇自己做到受割禮的人,卻沒看到他還有很多沒有做到的地方。
事實上,沒有人能真的完全遵守律法所規定的一切,所以多做一點也沒有可誇,每一個人都欠律法的債。第四節說到,如果要靠「律法」稱義,「那就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5:4) 因為基督已經在十字架上為我們還清了律法的債。既然已經還清,為什麼我們還堅持守律法呢?
這就表示,基督在十架上所作的沒有用,所以如果你說我做到這個、我做到那個,就可以得著祝福,那就不需要基督的恩典。除了斷絕守律法的想法之外,還要離開一種人,他們會攪擾影響你,就是一直告訴你,基督徒應該做到這個、做到那個;如果沒做到就不算是基督徒、不能服事神…之類的。最後保羅又說了一句很激烈的話︰他說「恨不得那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v.12) 這句話蠻粗的,意思是:如果你們一直強調要守割禮,那不如乾脆把自己閹掉。可見保羅在這一點上是非常厭惡的,明明就是靠恩典而得救的,為什麼還要去守律法呢?耶穌基督把人從過犯中拯救出來,但你們卻要帶人回到律法中!
我們信主之後,會希望活出耶穌的生命,這是很好的。但如果我們認為要「做」到才能得救,那就是錯了。就像一個孩子,他認真讀書是很好的,如果他認為認真讀書才能得到父母的愛,那就錯了。甚至,他認為要考第一名才配得父母愛他,那就更錯了。讀書本來就是應該的,正如守律法本來就是應該的,但是我們不可以把守律法當作得祝福或跟神建立親密關係的交換條件。
說到這裡,或許有人會擔心,沒有規定,會不會變得亂七八糟?別擔心,這個問題在下一段經文可以得到解答,別忘了,我們還有聖靈在隨時隨地的教導我們。
讓我們一起來禱告
親愛的主,謝謝祢幫助我們,瞭解真正的自由,靠著祢而脫離律法 和罪的轄制,跟隨聖靈的引導,使我們活出美好的生命,親愛的聖靈,求祢引導我們,天天活出自由、喜樂又美好的生活,禱告奉主耶穌的聖名求,阿們
願弟兄姊妹有一個美好的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