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教會生活有某種程度的壓力,單單做一個基督徒就不太容易,何況要和一群人一起在教會中活出主的樣式。教會的人雖然大都很有愛心,可是也有可愛的、不可愛的,在這樣的情況下還要遵守真理,一定會有一些壓力。但是,今天的道如果你能吸收並能活用,就有可能過一個沒有壓力的教會生活,因為你每次都能從神那裏得著恩典。
先來看今天的經文,提摩太前書三章1-8節,這一段是講怎麼樣選立監督、執事,一般很少在用這一段講道,因為講起來好像都做不到,不然就好像在罵人,但今天我想用這段經文來講教會生活,從高標準談起。讓我們一節一節來思想:
「若有人想望監督的職分,他是在羨慕一件好事」,這話是可信的。」(提前3:1)這裏說「監督」的職分,可以說是我們教會的董事或執事,經上說這是「一件好事」。從神的眼光或從保羅的眼光來看,這是一件好事,為什麼?當你擔任這職份時,自然會有很多要求,你的生命一定會成長,你可以幫助別人也可以幫助自己,也可以讓教會得到益處。所以保羅說這是一件好事,後面特別強調這話是「可信的」,是真的。我們來看它有什麼要求?提前3:2-7:「監督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克己、端正,樂意接待外人,善於教導,不酗酒,不打人;要溫和,不好鬥,不貪財。要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順服,凡事莊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怎能照管上帝的教會呢?剛信主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落在魔鬼所受的懲罰裏。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免得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羅網裏。」
整理一下,一共有14個條件:1.行事無可指責 2.婚姻忠誠 3.自我節制 4.自我規範 5.行為端莊 6.善於教導 7.樂意接待遠人 8.因酒滋事 9.不打人 10.溫和 11.不好強 12.兒女端莊順服 13.靈命成熟 14.有好名聲。
如果再歸類一下,第一個要操守好,第二要善於教導真理,第三家庭要有見證,第四在教會外面也要有好名聲。剛信主的人屬靈生命不太成熟,所以要暫緩。看到這段經文你會做什麼決定?有些人乾脆就不要做,這麼高的標準,怎麼可能。因此,有些人就會說:「我心靈願意,肉體卻是軟弱…」講這樣話的人覺得,這是不可能的任務,就不做了;另外一個極端是把自己弄得像苦行僧一樣,這個不行那個也不行,看別人也不順眼,因為通通沒有做到,那就是律法主義。
這是一件好事
經文一開始就說:想得到這職份的人,是羨慕一件好事,神說是「好事」,是對你有幫助對你的家有幫助、對你的事業有幫助,因為這是好事。好在哪裡呢?神所賜的職份,使我們可以更認識神。
基督信仰的核心
首先來看看我們信仰的核心,約1: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除非你也出生在兩千多年前的拿撒勒,不然我們都沒有見過耶穌,或許有人在夢中,或在靈裏禱告時看見耶穌,可能是看見祂的釘痕手,或者穿著白袍帶著光芒…,但沒有人親眼看過,那為什麼大家卻那麼相信主耶穌的存在呢?就是親身體會到祂的存在,耶穌是「道成肉身,有恩典、有真理」,所以恩典和真理是我們信仰的核心,想到耶穌就想到救恩,想到耶穌就想到祂就是真理,若不藉著祂,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這恩典和真理讓我們見過他的榮光,正是耶穌的榮光。
什麼叫恩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