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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6 神蹟系列【4】 你有權柄

宣承義 牧師

經文

使徒行傳 3章 1-10節


你知道你有權柄嗎?什麼權柄?神所賜的屬靈權柄。彼得和約翰在醫治瘸腿時,說了一句話:「金和銀我都沒有,只把所有的給你,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叫你起來行走。」這是何等大的權柄!


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耶穌了。當耶穌差遣門徒們出去傳神國的道,醫治病人時,便賜給他們「能力、權柄,制伏一切的鬼,醫治各樣的病」。如果耶穌對我們所說的話是真的,而我們也的確完全相信祂所說的話,那麼我們真的擁有不可思議的權柄。耶穌先擁有權柄,再將權柄賜給跟隨祂的人,讓他們也能做成祂的工。耶穌的權柄來自與父神維持親密的關係。所以,耶穌勸我們一定要緊緊跟隨祂。


世界伏在那惡者手下


我們活著的世界充滿了黑暗的權勢,例如霸凌,無論是學生在學校、或是家庭中的家暴,弱小的孩子被虐待、或是職場的霸凌…,這些事情層出不窮。為什麼會有這些邪惡和非常黑暗的事發生?因為:「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而全世界都伏在那邪惡者的權勢之下。」(約壹5:19)


面對社會上的邪惡,基督徒要知道,這一切的背後有惡者權勢,如果你了解你所要面對的不只是表面上看到的那些施暴者或是不公平的制度,你要面對的乃是撒旦的黑暗權勢,因這世界都受牠轄制,感謝主,我們是屬神的,雖然活在這世上,卻可以不受這個世界影響,因為我們有面對的方式,但很可能還是有一些基督徒並不了解自己有權柄,這樣就仍然會活在惡者的權勢下。


權柄的轉移:神→亞當→魔鬼→耶穌→人


神在創造世界時把管理的權柄給了亞當。亞當是最初被賦與權柄的人,可惜亞當、夏娃犯了罪,罪就進入了世界,他犯罪後就從原本的管理者,變成要終日勞累才能餬口!亞當的權柄跑去哪裏了?被上帝收走了嗎?不是的,因為罪的破口,給了魔鬼攻擊、殺害、偷竊、毀壞的權柄。


感謝主,耶穌的犧牲成就了偉大無比的救恩,也同時把權柄再次奪回來。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經上說:「所以神把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超乎萬名之上的名,使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眾膝都要跪下。」(腓2:9-10)當耶穌戰勝死亡和陰間的權柄,又復活戰勝死的毒勾時,上帝就把耶穌升為至高,把魔鬼奪走的權柄奪回來還給救主耶穌基督。

如果今天耶穌沒有死,沒有為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如果耶穌沒有復活,這些權柄還在魔鬼手中,禱告都會受攔阻,而今,耶穌完成了偉大救贖之後,就被升為至高,又賜給他超乎萬名之上的名,所以耶穌的權柄大過這世界上的一切,經文上說「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都要向耶穌跪下。」


一切權柄都賜給主耶穌了


我們的耶穌擁有極大的權柄,魔鬼要向他跪下,我們所遇到的這些事情,世界的不公義要向他跪下,社會霸凌的要向他跪下,那些惡霸都要向主跪下。如果都向主跪下,你的問題還是問題嗎?所有人生一切所遭遇的事情都要俯伏跪下在耶穌前面,所以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就釋放了權柄。


我們說,靠著那加給我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義人必因信得生,這些話都是實在的。馬可福音16:15b-17「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信的人將有神蹟隨着他們。」


我們如果接受上帝的差派,接受耶穌基督的差派,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我們不但可以得救,還有神蹟隨著我們。換句話說什麼,這種差派還把屬靈的權柄賜給那些願意接受那些差派的人。神耶穌基督把屬靈的權柄,把從魔鬼身上奪回來的,本來是屬神的權柄奪回來給信他的人。


權柄的源頭是神


當我們接受主耶穌之後,就得著權柄,「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做神的兒女。」(約翰福音一12)你的權柄跟「身分」有關,凡是神的兒女都有權柄,我們都從耶穌身上得著那屬靈的權柄。這屬靈的權柄賜下來不得了,為什麼不得了,因我們就成為行神蹟的人。不是說我們有多厲害,我們一點都不厲害,這只是權柄,行神蹟的是神的能力。如果他把權柄收走,你就行不出來,當權柄賜下來時你可以行神蹟,我們本來是沒有這個能力,權柄的源頭是神。祂是「能力的總部」,為我們的事奉提供能力。權柄是由神所委託。我們只是一個途徑,並非擁有權柄。我們既然使用神託付的權柄,就要對神負貴。


屬靈權柄包含著「所有的」


下午三點鐘禱告的時候,彼得和約翰上聖殿去。一個從母腹裏就是瘸腿的人正被人抬來,他們天天把他放在聖殿的一個叫美門的門口,求進聖殿的人施捨。(徒3:1-2)彼得約翰要進聖殿之前,遇到一個天生就是瘸腿的人,他沒有工作能力,也沒有人會給他工作機會,最多就是把他放在聖殿門口,期待祭司經過給他一點吃的,人的一生好像就是這樣,就是天天要面對世界許多的攪擾,好像沒完沒了…


此時,「他看見彼得、約翰將要進聖殿,就求他們施捨。那人就注目看他們,指望從他們得着甚麼。」(徒3:3-5)彼得經歷了聖靈的澆灌,他知道自己裡面有能力,跟以前不太一樣,那位瘸子原本指望從彼得和約翰身上得到一些食物或是零錢。但彼得卻說:「金銀我都沒有,但我把我有的給你: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起來行走!」(徒3:6)

 

彼得的意思是,你期待的我沒有,但我把最好的、我把你真正需要的給你。很多時候我們期待的,並不是我們真正需要的,神才知道你需要什麼。彼得就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叫他「起來行走」,「於是彼得拉着他的右手,扶他起來;他的腳和踝骨立刻健壯了,就跳起來,站着,又開始行走。他跟他們進了聖殿,邊走邊跳,讚美上帝。」(徒3:7-8)


主的權柄 帶來驚喜


彼得說「奉耶穌基督的名」並不是心虛地宣告而已,因為他真的知道釋放權柄的能力,可以帶出奇妙的神蹟來,所以他宣告以後馬上就拉著他起來走路。「百姓都看見他又行走,又讚美神,認得他是那素常坐在聖殿的美門口求人施捨的,就因他所遇到的事滿心驚訝詫異。」(徒3:9-10)


權柄會帶來驚奇,弟兄姊妹,你願意這份驚喜臨到你家,臨到你身上嗎?甚至可以臨到你所接觸的每一個生活層面上。如果問我,我一定說,主啊,我要,我願你所賜給我的權柄能夠釋放出來,今天沒有時間告訴你怎麼用那個權柄,下一講會跟大家分享,今天就是要提醒大家「你有權柄」!你一定要知道、一定要記得,你是擁有權柄的人!


我們有哪些權柄呢?


我們信主之後,就跟以前不一樣了,有聖靈住在我裏面,神把從仇敵奪回來的屬靈恩賜賞賜給我們。有哪些屬靈的權柄呢?在馬可福音16章17-18節說到:有趕鬼的權柄,能說新方言,有醫病、行神蹟的權柄,甚至手能拿蛇、喝到毒物也不會受傷害…。


趕鬼的權柄,大家比較清楚,「奉主的名叫撒旦離開!」那為什麼說新方言也是權柄呢?因為我們開始能明白神的心意,跟神之間有一個更深刻切實親密關係溝通,神把新的語言新的方言都賜給彼得,所以彼得很清楚,前面我們有說到,權柄是建立在與神的親密關係上,透過新方言讓我們更清楚神的心意。「手能拿蛇,可以喝毒物」又是什麼意思?其實就是表示,沒有任何一件事,任何一個環境可以傷害到你,你也不至於在逼迫下被打趴了,不會的。原本蛇會咬死人,喝毒物也會中毒而死,但這些都害不到你。


弟兄姊妹,想想看,你生命中有沒有一些「有毒的東西」?有些人說話很毒,像箭一樣一說出來就把你刺透;有些人眼神很毒,讓你一看就害怕,我們周圍有不少這樣的人,有時你會覺得莫名其妙,又沒惹他,他為什麼要為難我…經文說,我們有「踐踏蛇蠍」、「勝過仇敵」的一切能力。


真是不是太棒了!讀到這些經文我都要高興地跳起來了,什麼叫「勝過仇敵的能力」。仇敵把我的孩子擄走,讓他有個壞習慣,我有權柄可以勝過牠;或者我的精神、情緒都很糟,但屬靈的權柄可以讓我們踐踏蛇蠍!我們要不要?當然要,不能說要,因為我們都已經有這權柄了。


今天不是跟你說,我們來信耶穌,神要把屬靈權柄給我們,不是講這個。今天是告訴你已經有了,因你就是神的兒女,你今天坐在這裏已經有了,你要把屬靈權柄操練出來、用出來,如果你不相信這個屬靈權柄給了你,也用不出來。


    運用權柄的見證如雲


在我牧會過程中,許多弟兄姊妹憑著信心,運用神所賜的權柄,脫離困境,以下簡單分享兩個例子。有一位會友,他原本不信耶穌,後來為什麼信耶穌呢?理由很簡單,因為他有七個孩子,孩子多最怕感冒,一個傳一個總是好不起來,有一天她走在路上,有人對他說:來信耶穌喔,耶穌可以醫治你的疾病。他一聽,就相信,他非常盼望有一位神可以醫治他的小孩,既然耶穌能治病,我就來信耶穌。他真的相信耶穌有這權柄,信心非常強烈,果然,看到神蹟發生在他家,她說耶穌是真的可以醫治感冒。牧師說,姊妹呀要來做禮拜。她說,牧師你知道我們開這種車子,禮拜天要做禮拜就少了工作機會。牧師說妳試試看,來做禮拜神要祝福你。她就開始順服上帝,開始這樣做以後就發生很多美好的事,很多神的恩典。因為這個人身上她信耶穌,她擁有屬靈的權柄。我們說我們可以使人得醫治,可以叫鬼可以趕出去,就開始相信,越信,奇妙的事就越多,越相信奇妙的事就越來越多,慢慢就變成心裏面堅定的一個信心,她說對啊就是這樣,所以我每次都會碰到她,就說牧師我為你禱告。要禱告,已經變成她的信念,她說為我禱告,我相信她真的會為我禱告,不是像一般的人口頭襌說,我為你禱告,好像很關心你,其實有沒有禱告不知道,可是她說為你禱告就是真的為你禱告,因為她經歷了禱告就從困境裏走出來,七個孩子就順利平安的長大,雖然家裏一無所有,但是她就可以每一次生病都可以過關,所以她說為你禱告,就真的為你禱告,因為她相信,她裏面有屬靈的權柄。


有一個人投資失敗什麼都沒有了,跑來教會,他的親戚介紹他來教會。有一次我帶他去五股拿1919的物資,他是司機我們開著福音車去,他說牧師我現在手頭很緊,可不可以借我一點錢,我們見過兩三次面而已,兩三個禮拜來到教會,我還不太認識他,他說要服事,我說服事很好,我要去拿物資就跟著我去,在路上說他手頭很緊借一點錢,我怎麼回答?我沒有借他,我說弟兄沒錢我們跟上帝要,你去禱告。他被我這樣一講,底下講不下去了,就順利完成了這趟。下禮拜我問他,你的錢怎麼樣了?他說牧師我告訴你一件神蹟,你叫我回去禱告,我就禱告,結果我的親戚臨時發了工資給他,所以我就跟他借錢把這難關度過了,這叫什麼?平白無故神聽他禱告,不是,權柄,我們信了耶穌,神就賜給我們做神的兒女。不是我們禱告神,神就要聽;我們禱告神,神就要做事,是因我們擁有這屬靈權柄,做上帝兒女的權柄,所以我們可以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祈求禱告。當我們講這句話時,就知道我心裏有這權柄,我可以做得到,為我所愛的人禱告,為那些需要的人禱告,因我裏面有屬靈的權柄可以為自己來禱告,神說手可拿蛇、可以喝毒物抵抗魔鬼一些的能力。雅各書說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逃跑了,牠憑什麼逃跑?因你有屬靈的權柄。雅各書講得很清楚,我們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逃跑了。不要害怕擔心,任何的困難來臨你不要害怕擔心,因為要像保羅一樣,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裏做難卻不被打倒,那個來源是出自於屬靈的權柄,不是外面怎樣,不是湊巧也不是機會,乃是屬靈的權柄,常常嘴巴說出來時,開始宣告的時候,事就成了,這叫神蹟,就是行神蹟的人。我們坐在下面的每一個人都有資格做一個行神蹟的人,因我們已經擁有了屬靈的權柄,剩下的就是下一次要講的操練,如何把屬靈的權柄釋放出來。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你可以的、我可以的、大家都可以的,雖然我們活在這世界上,但我們是屬神的人,雖然這世界被轄制,但我們是屬神的人。我們唱這首詩歌,如果你不興奮,要悔改。如果你覺得跟我無關,你真的要悔改,就像手上拿著皇帝所賜的上方寶劍,那不算什麼,可是那寶劍進到哪個衙門都可以辦案,跟他身份沒有關係,跟他手上的寶劍有絕對的關係,他去哪裏,那裏就可以辦案。跟包青天一樣,那令牌就是權柄,你手上握著權柄但卻沒有作為,是不是應該悔改。求主幫助我們相信手上握著屬靈的權柄,接下來怎麼樣做是另外一件事,至少要先相信我有屬靈的權柄,求主幫助我們讓我們從裏面相信我有屬靈的權柄。



我們沒有的權柄

如果要適當地瞭解我們擁有的權柄,就必須先思考沒有的權柄。首先,必須明白我們的權柄是基於我們在基督裡的身分,這和我們的感覺如何毫無關係。我們也許並不常覺得自己很權威,就像我們也常常覺得和神沒有很親密,或甚至不被神接納。我們的感覺並不善於引導我們走向真理。


不應該將基督徒的權柄視為某一種與生倶來的天賦或是一種個性。我們也許會認為某些人屬於「有威嚴的人」,因為他們看起來就是一副很有權威的樣子。基督徒的權柄當然是一種恩賜,但這是賞賜給屬於神家裡的所有人,與個性如何毫不相干。


多年來,我的服事團隊中一直有好幾位同工,有著溫和與柔順的個性,但令人振奮的是,你看到魔鬼是如何順服於他們的權柄之下。而另一方面,那些只想純粹以個人權威命令魔鬼的人,則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我們的屬靈權柄是源自於身為神家庭一員的身分。不論我們的感覺如何、不管我們有沒有特殊的才能或個性,這個權柄已經給我們了。所有的基督徒都有權利奉耶穌的名禱告與對抗仇敵勢力。耶穌藉著十字架與空墳墓戰勝了死亡,也為我們贏得了合法的權柄。


耶穌從惡魔手中取得合法的權利,使這個世界的力量得以乎衡。得到神的權柄並加以運用祂的能力,是非同小可、令人戰兢的一件事,—不小心就會誤用。


 1.我們並不擁有它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權柄不應該被視為某種屬於我們的東西。神將權柄託付給我們,是要我們善加管理與運用。我們首要的責任就是忠於主所託付的,以表示對祂的忠心。「—個被任命為總管的人一定要忠心。」(哥林多前書四章2節,是由那位我們將生命交在祂手中的主借給我們用的,我們不敢將其視為可用來為所欲為的權利或是遺贈。


 2.必須正確地使用它

既然東西不屬於我們,我們只是管家或經理,為了不辜負交托給我們的目的,必須非常小心地使用權柄,值得慶倖的是有耶穌作我們的模範。絕對不可為了炫耀或增進個人名聲而使用屬靈權柄。耶穌本身也拒絕這麼做,如果有人需要,尤其是當那人正受到仇敵折磨的時候,我們就要抱著和主耶穌一樣的憐憫之心來處理。


 3.絕對不可擅自主張

我們必須管好自己,抗拒任何推論臆測的傾向。關於這個問題,有幾個不同的面向。   

   a.絕不能以為這份權柄使我們有權去命令神完成我們的心願。這是撒但故意製造的錯誤之一,當牠想借著讓耶穌展示神跡而加以控制時,牠就是在「……試探主」 (參考馬太福音四章7節)。雖然仁慈的神有時會讓我們心想事成,但我們應該很小心地不可去勉強神。關於這點耶穌做了正確的示範。如同我們所看到的,祂沒有靠自己的權柄做任何事,一言一行完全按照父神的指示。


當我們為了某人的醫治而和神討價還價時,我很擔心會因此陷入試圖勉強神的錯誤之中。我們會說,「這個人為禰擺上了這麼多,想必是值得獲得醫治的」,或者,「她如果能夠得到醫治,對未信者來說將是多麼大的見證啊!」


 b.更糟糕的是有一種想法,是認為只要說出我們想要的,再加以宣告就可以了。會這樣教導的人可能連自己都搞不淸楚,如此會導致人們以為可以迫使神完成我們的心願。「神希望我們快樂,」他們說,「所以只要我們運用信心,描述所想要的並且宣告擁有,如果我們的信心夠大,祂就會給我們。」於是,若結果不盡人意,顯然就是信心不夠,要不然就是還活在罪中。


權柄不是給我們這樣使用的,這是自以為是的假設與自欺。這樣的教導只會讓許多基督徒對神的本性更加困惑,並且對自己的缺乏信心感到內疚。


信心不會否認或不肯接受事實。信心是儘管有時事實看來不會如意,仍然決心繼續跟隨神的腳步。


   c.另一種毫不客氣地要神完成我們心願的做法,就是先訂出我們自己的計畫,再期待神予以祝福。恐怕我自己都常犯這個錯誤。我習慣當主管,而且長久以來一向都是先靠自己解決問題,之後才想到找神商量。我一直嘗試要改變這個習慣,不斷提醒自己應該先徵詢神的意思。不過我們真的很容易以為自己事先就知道該怎麼做,然後就那麼去做了。這樣真的是濫用了神所賜給我們在祂的權柄中與祂同工的特權。


     d.還有一個相關的假設,就是不論遇到任何問題,只有我們知道神的心意,所以在宣示權柄之前沒必要參考別人的想法。這個錯誤的想法會導致我們為了達成個人目標而運用權柄。我們可能雄心勃勃地想達到卓越的聲望或擁有特殊的地位,為了自私的目的而宣示神賜給我們的權柄。


不過正如聖經所說,先知預言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釋(參考彼得後書一章20節),所以任何使用權柄的計畫都應該與其他也聽到神聲音的人一同商量,特別是當這個權柄是施行於教會或信仰團體之中的時候。


e.還有一種擅自主張就是錯誤的時間安排。我們可能正確地領悟了神的心意卻跑得比祂快,在時機成熟之前就迫不及待地運用權柄來執行某些計畫或處理一些問題。神喜歡慢工出細活,而我們常常很沒耐心,甚至會催著神趕快做。我們必須避免這樣的擅自作主。


f.「還有一種擅自主張會導致挑戰與反抗。令人遺憾的是,有些人一旦對神宣示效忠以後,就用祂所賞賜的權柄對抗祂,如同撒但一樣。他們就像掃羅王,等不及先知撒母耳的來到,就擅自獻祭(參考撒母耳記上十三章7〜14節),還有一次掃羅所表現的態度是「告訴祭司來不及求問神了」(參考撒母耳記上十四章19節)。然而,神卻非常有耐心,對於那些不順服祂的人甚至願意容忍他們繼續使用祂的權柄至少一段時間。


 4.我們不是絕對必要的

第四種對權柄的誤用會導致屬靈的驕傲。重要的是不能把焦點過度放在事工的成果(許多都非常引人注目)上,否則會讓我們漸漸以為自己受到特別的恩寵,或更糟的是,以為自己對神來說是不可或缺的左右手。如果我們陷入這樣錯誤的觀念,就會產生屬靈的驕傲,導致我們將愛人與服事的能力認為是耶穌要我們受的苦。我們與權柄賞賜者的關係必須永遠優先於事工的成果。


當耶穌差派十二個門徒以及之後的七十二個人,賜給他們趕鬼和醫病的能力,還記得他們回來之後的反應嗎?他們興高采烈地回來,並驚訝於權柄所帶來的成果(參考路加福音十章17節)。他們對於自己所擁有的屬靈能力感到不可思議。但耶穌很快地以另一個角度教導門徒有關屬靈靈權柄的議題,提醒他們最重要的是我們與神的關係,而不是有能力施展令人驚奇的事。


祂說:「不要因為邪靈向你們降服而高興,卻要因為你們的名字記錄在天上而歡樂」(參考路加福音十章20節)


若這些誤用神權柄的情況能令我們心生警惕,就能使我們更加謹慎地以正確的態度來使用權柄——亦即謙卑地順服主。一定要牢記在心,我們的權柄並非一張可以隨時隨地為所欲為的許可證。使用神權柄的動機必須盡可能純淨,絕不能為了滿足一己之私欲,而應該是為了神的榮耀。當使用祂的權柄,一定要盡力配合祂的目的,如此,透過信心就能使我們的心願與祂的旨意結合而達到一致。

然後,當我們看到事工的成果,就能因神成就大事而喜悅,也會為自己的謙卑與順服感到高興。

 

對神負責


關於能力的運用有一個必要的關鍵,就是我們身負重任。在神國裡,擁有權柄者要對神負責,察驗並服從祂的旨意,而不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倪柝聲在他的著作《屬靈的權柄》(基督徒出版社)中寫得非常好:

「因為一個人能夠擁有權柄,並非在於他有許多見解與想法,而是決定於他明白神的旨意。衡量這個人被委派多少權柄的標準,就等於衡量他對神的旨意瞭解多少。神委任一個人代表祂行使權柄,究全基於這個人對神旨意的認識,與他不論擁有多少新奇的想法、有力的見解或高貴的理念都完全無關。沒錯,像這類作風強勢的人,在教會裡反而要對他們特別小心。」


遵從這位賞賜權柄的主的旨意是必要的條件。況且每當我們宣示所得到的權柄,成就與否完全看神的決定,事實就是如此。不過,正如約翰一書五章14節所說的:「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什麼,祂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祂所存坦然無懼的心。」


倪柝聲還寫道,使用委託給我們的權柄,為的是代表神與祂的旨意,而不是以我們的欲望來代替。我們所擁有的權柄是委派的——由神授權。我們只是管理祂所交付給我們的。絕對不能誤以為我們之所以擁有權柄,是由於與生倶來的才能與價值。不論所託付的權柄是大是小,在神的眼中我們都是一樣重要。


在順服方面


由於這份權柄是委託而來的,因此以順服的態度行使權柄是極其重要的。在人類與神的關係這件事上,人類曾經犯了大錯,我們必須隨時謹記在心,並且小心別再犯錯。亞當的罪就是不順服的罪,也因此失去了人類從創造而得到的權柄。而透過第二亞當(參考哥林多前書十五章47節),就是耶穌的順服,幫我們贏回了在宇宙中宣示權柄的權利。

在神的權柄之下練習順服神,會使我們學習如何運用祂所交付的權柄。當我們順服,我們就會越來越像祂,不論在個性上或是與在我們權柄之下其他人的關係上。舉例而言,我們學著定睛注目神,這位權柄與能力(也包括其他所有的屬靈恩賜)的給予者,而非恩賜的本身。因此當我們順服與遵從神時,對於祂所代表的一切,我們也表態支持

了。


在對其他信徒方面


除了對神負責以外,我們還需要與一些成熟且有奉獻心志的信徒們保持聯繫,也對他們負責任。我們一再地看到公眾人物當中擁有權柄的人不當地運用權柄而遭人詬病。美國的建國者以三大部門組成政府,目的就在建立一個互相監督與平衡的政治體系。就理論而言,沒有一個部門擁有更多的影響力。在屬靈權柄的運用上,同樣地具有誤用或濫用的危險與試探,所以確保不讓這類情況發生的機制存在是很重要的。


當我們運用權柄的時候,需要其他人的幫忙,持續地監督我們對神的順服與遵從。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屬於一個由一些成熟、值得敬重的基督徒組成的信仰團體,可以提供具有屬靈智慧的回饋。許多傳道人將自己孤立於同工與信徒之外,失去了意見諮詢、或甚至必要時加以糾正的機會,這樣的情況時有所聞。我們習慣當獨行俠,凡事徵詢自己的意見就夠了。但是神希望我們具有整個身體的功能,而不是一個一個分開獨立的肢體。


我所做過最好的決定之一,是參加一個五到十人的小組,我們每週聚會,目的在於團契交通與事工討論。小組的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恩賜,但大家共同的目標都是為主而活,盡力忠心地服事主,並希望不論在個人的日常生活或是傳道事工方面,我們都能相互扶持、彼此勸勉。


每個基督徒都需要藉由這類信仰團體的幫助,隨時自我檢查,對照自己的言行舉止是否符合耶穌的行事為人。


在果子的檢驗方面


另一個也是很重要但卻常常需要時間才能衡量是否負責任的標準,就是事奉過程中所結的果子。耶穌說如果我們與祂連結,由於祂是真葡萄樹,我們就「多結果子」(參考約翰福音十五章5節)。如果我們行使權柄讓人們在主裡得著幫助、醫治、釋放與成長,那就但行無妨。若持續造成負面的影響,讓人們受到傷害,並使神的聖名蒙羞,我們的行動就必須停止。任何盡責的小組對可能產生負面果子的情況都要保持警覺,並應勇敢地提醒我們。


權柄的本質要求我們不斷調整自己,向賞賜權柄的這位神的性格看齊


我們有責任忠於神的本質和性格。一個我們容易犯的錯誤,就是以為擁有權柄就好像戴著警徽的執法者,靠著警徽所代表的權力就一副威風凜凜的模樣。我們所知道關於員警濫用權力的例子,在基督王國也同樣會發生。


權柄是令人敬畏的責任與特權。善用權柄的能力可以結出許多的果子,但權柄也可能遭受誤用與濫用。要對賞賜權柄的主保持順服與遵從,我們需要認識神的性格,且為了使自己不會超出神所設的界線,我們有責任活出神的標準。  

 

在有益的懼怕方面  


另一個能激勵我們負責任的就是有益的懼怕。戰戰兢兢能讓我們保持負責的態度。雖然對仇敵的懼怕會嚴重削弱我們的能力,但惟恐誤用神權柄的戰兢態度就大有幫助了。我們是多麼容易就超過界線以致誤用神賞賜的權柄,明白這一點就能幫助我們內在產生一種有建設性的懼怕。

也就是說,如果我們敬畏神,就不需要再畏懼其他任何事。讓這種深怕不討神喜悅的態度維持我們的責任感,並幫助我們不受束縛地、自由地為主做工。也就是這份戰兢,讓撒母耳在征服應許之地時仍然保持信心,神告訴他要「只要剛強,大大壯膽」 (參考撒母耳記一章7節),不再擔心自己的不順服,撒母耳因此能勇敢地運用來自神的權柄。


包裹在愛中的能力


—如往常,耶穌始終是我們效法的榜樣。在祂的權柄中擁有聖靈全部的力量,而祂也能完全掌控這樣的力量。祂只在為了愛的情況下才使用祂的能力。事實上,祂使用能力就是為了表達祂的愛。


所以顯然在運用權柄上有一個規則,就是滿懷愛心的行動。那些擁有權柄的人常容易行事太過嚴厲,但這不是神的方式。即使是擁有極大權柄的耶穌,仍然清楚自己是在神的權柄之下,祂的責任是以父神的方式來做父神交托的工作。我們的責任則是在宣示耶穌賞賜的權柄時照樣顯出祂的性格。當我們以聖靈的恩賜來工作時,為要表明聖靈所結的果子(參考加拉太書五章22〜23 節),就要用愛來包裹所有的權柄。


耶穌清楚神所規定如何使用能力的概念,因此抗拒為了炫耀或應觀眾要求而施展能力的誘惑。當有人要求祂展現神跡以證明自己是誰,祂拒絕了。即使為了向那些懷疑論者證明自己,也不願使用祂的能力(參考馬太福音十二章38〜39節,十六章4節;馬可福音八章11〜12節;路加福音二十三章8〜9節),但福音書中不斷地記載,當祂看見有需要的人,祂就「動了慈心」,或者,就「憐憫他們」(參考馬太福音九章36節,十四章14節,十五章32節,二十章34節;馬可福音一章41節,六章34節;路加福音七章13節)。

遇到受魔鬼攪擾的人,耶穌的心也同樣充滿憐憫之情。雖然藉著將人從仇敵的挾制下釋放出來可以使祂因此聲名大噪、獲得好評,祂卻選擇低調、不張揚地完成事工。甚至當魔鬼想要大聲宣揚耶穌是誰時,祂還命令牠住口(參考馬可福音一章25節;路加福音四章35節)。這樣祂才能以權柄持續地掌控,要在適當的時間與正確的消息來源下,再啟示祂彌賽亞的身分。


總而言之,耶穌使用祂的權柄和能力展現神的愛,耶穌總是將祂的能力包裹在祂的愛中。


千萬不能忽略的事實就是,神賞賜我們權柄,我們只能為了祂的目的、以祂的方式來使用這個權柄。這是包含在對神的順服與遵從的觀念裡。當我看到一些舉辦大型「神跡醫治特會」,或甚至地方教會的醫治崇拜所表現出顯而易見的驕傲,真讓人十分痛心。他們似乎只顧著誇耀自己的恩賜,而忘記歸榮耀給賞賜恩賜的主。我實在太不瞭解神的慈愛,竟大到能忍容那些看來似乎是誤用他們恩賜的人持續地使用這些恩賜(雖然當我自己越過界線的時候,是很高興有神的恩典容忍我)。


耶穌只有提過一個特徵能代表真正的門徒,那就是愛,這不是很有意思嗎?雖然屬靈、與神親密、正直、權柄、能力,以及其他許多的特點都是表明門徒的重要記號,但是只有愛才是最明顯的特徵。因此我們如果要效法耶穌,就要在愛中生活。而當我們運用神賞賜的權柄與能力時,都必須包裹在愛中,以愛為出發點。


我的原則是,如果某件事缺乏愛,那就不是耶穌的做法,即使這件事多麼令人驚奇。我們所做的任何事若是沒有愛,就算大有能力,也不是從神而來。聖靈的恩賜(參考哥林多前書十二章 8〜11、28〜31節)必須伴隨著聖靈的果子(參考加拉太書五章22〜23節),尤其是愛。像我在電視上看到的那個人,以及許多像他一樣的人,我深信就算他們擁有非凡的恩賜,也試著想幫助別人,但他們的做法卻是在傷害人。那不是神的行事風格,也不會是我們的做事方法。

當以神賞賜的權柄來從事傳道事工的時候,每一個人都要遵守的第一條規則,就是將神的能力,包裹在神的愛中,就像耶穌一樣。只有真實地去愛,才能帶來真實的醫治。

其他運用權柄的原則

除了要對神和其他人負責,以及所有的行動都要包裹在愛中以外,還有另外四項,可以作為

我們運用權柄的準則。


1.在謙卑中行使權柄

當我體驗到神竟將祂的能力與權柄交托給我的這個事實,不由得深深地降卑下來。的確,我發現在生命中使用神賞賜的權柄完成我原來根本沒辦法做的事,再沒有比這個經驗更能令我降服在神面前了。就像保柝聲在他的著作《屬靈的權柄》中所說:「當一個人越靠近神,就越清楚地看見自己的缺失與限制。」當我們為了醫治的事工而宣示權柄,如果聖靈不動工,事情就不會成就。但神卻經常幫助我們成就事工——不管我們是多麼軟弱、不值、罪惡與徹底地不適任。只要認真地思考這一點,任何人都會感到汗顏與謙卑的。


2.我們需要有像耶穌所擁有一樣的安全感,來行使所委託我們的權柄

我們可以如同耶穌滿有把握。因為與耶穌一樣,我們知道自己是誰、神是誰,以及祂是我們權柄的源頭。在這個基礎上,我們就能得著釋放,不必堅持別人一定要聽我們的,或順服於我們的權柄之下。「神託付給我們的越多」,倪柝聲在《屬靈的權柄》中寫道:「我們就能帶給人們更多的自由。」有安全感的丈夫會讓他們的太太過得自由自在,而缺乏安全感、濫用權力的丈夫,會恐懼自由所帶來的威脅,作這種人的妻子就可憐了。胸有成竹的父母會容許子女有很大的成長空間。有把握的牧師與教會領袖是借著鼓勵自由獨立與成長來行使權柄,而非限制它們。在彼得不認耶穌之後,耶穌仍然滿有把握地重新重用彼得,並將祂的羊群託付給他(參考約翰福音二章15〜17節)。


3.真正由神膏立的權柄永遠是為了服事

既然耶穌是我們的模範,她對服事的全然委身就是我們在行使權柄時要效法的榜樣。如同傅士德(Richard Foster)在其著作《願靈操練禮贊》(Celebration of Discipline ,學生福音團契出版社)中所寫的:

「在耶穌的教導當中對社會衝擊最大的,莫過於祂徹底翻轉了當代對於偉大的概念。成為眾人的僕人才能當領袖,而在順服當中才能產生能力。這個激進的僕人?理論的首要像征,就是十字架。……基督不僅在十字架 上死亡,更活出了十字架的生命。……當祂拿著一條毛巾為祂的門徒洗腳的時候,祂活出十字架的生命。……耶穌的生命就是順服與服事的十架生命。……這個十架生命逐漸侵蝕了所有以權勢能力和自我利益為基礎的社會秩序。……十架生命就是一個自願降服、甘願為僕的生命。」


如同保羅在以弗所書五章23、25節的教導,一個丈夫對他的妻子行使權柄,是透過將自己獻給妻子,就像耶穌把自己獻給教會一樣。我們行使權柄所效法的榜樣——耶穌,說祂自己「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可福音十章45節)。因此,行使權柄就是為了服事。

 

基督徒應該儘量以成熟的方式來運用權柄。雖然通常很難為成熟下定義,但任何人只要在愛人、謙卑、負責、順服、防護與服事上作忠心的好管家,就稱得上是成熟了。要適當地運用神賞賜的權柄,這些條件缺一不可。

 

我們應該在何時何地行使權柄呢?

耶穌已經做給我們看了。如前文所提,祂從來不會應觀眾要求而施行奇事。然而,每當一個或許多有需要的人接近祂,祂就憐憫或同情他們,並醫治他們(參考馬太福音九章36節,十四章 14節,二十章34節;馬可福音一章41節;路加福音七章13節)。 耶穌所行的醫治似乎大部分都發生在公開的場合(參考路加福音四章40節,五章18〜20節,七章12〜15節,八章42〜48節,九章 42〜43節,十八章35〜43節,二十二章50〜51節),不過有時祂也在私人的或半私人的場所施行醫治(參考路加福音五章12〜14節,八章26〜39節)。當群眾在祂面前聚集,聖經裡從未說祂轉身不理他們,根據聖經的記載通常都是祂醫治了許多人或是全部的人(參考路加福音四章40節,五章15節,六章19節,七章21 節,九章11節)。有時,祂進入某個人的家裡(參考路加福音四章38〜39節,八章51〜56節,十四章1〜4節),另外一些時候,祂在聖殿或會堂裡施行醫治(參考馬太福音二十一章14節;路加福音四章33節,六章6節,十三章10〜13節)。聖經還記載有次祂甚至從遠處就施行了醫治(參考路加福音七章2〜10節)。雖然祂總有忙不完的行程與事奉,但耶穌似乎從來不會抓狂,總是不慌不忙、不疾不徐。

關於耶穌如何使用祂的權柄有一個有趣的現像,就是祂很少主動去尋找需要幫助的人。也許因為祂根本不需要這麼做,人們早就風聞祂醫治的能力,自動找上門來。不過我們知道有那麼一次,耶穌主動選了一個人幫助他——就是病了三十八年,躺在畢士大池邊等待醫治的那個人(參考約翰福音五章1〜9節)。我們的主,毫無疑問地從父神得到指示,去到那個地方,從數百個躺在池邊的人當中選中一位並醫治了他。

這段訊息所帶來的教導,就是如果要跟隨耶穌的腳蹤,我們應該隨時準備好,以能力和權柄來幫助人,而這可能在任何時間、任何地方、對任何一個人。雖然我們也應像耶穌一樣,即使有也要儘量減少主動去找人來醫治,我們仍然隨時在禱告中預備好,迎接任何會遇上的人。

為了展開我們的事工,好讓人們知道我們有能力也很願意以權能來幫助他們,就必須睜大眼睛隨時留意周圍是否有需要禱告人。今日的美國人,即使是基督徒,普遍都不太情願為了病得治而尋求神的大能。我發現要在醫治事奉踏出第一步,就要主動詢問正受疾病之苦的人是否需要為其代禱,這點很重要。即使是相對來說較輕微的病症,如感冒或頭痛之類的,若在禱告後就消失無蹤也會令人印像深刻,而一旦有人知道神在醫治事奉上使用你,人們自然就會來找你了。

所以無論何時何地都可以使用你的權柄。整個世界都在等待對主忠心的人,能接受祂的呼召去做祂的工,至於結果如何則在於神了。

 

屬靈權柄與屬世權柄的關係


所有的權柄都來自於神。不論它是由神直接授權,或是間接透過人類的方法而得到。在此所討論的主要是直接從神所授予的權柄,然而審視各種屬世權柄以及它們(應該)與屬靈權柄的關係也是非常重要,因為不論屬靈或屬世,任何權柄的授權方式都有不同之處,而這些權柄的行使方式也各有差異。


一、首先,有一種權柄可以稱之為身分權柄(status authority)。像是一家之主、教會領袖、國家元首,甚至教師(參考雅各書三章1節)等,因其所處的地位,他們擁有神賦予的權柄,同時也負有與職分相稱的責任,且必須履行相關的義務,我們也通常授予富有的、高學歷的或高地位的人權柄,像是在商界、教育界、科學界、體育界、音樂界、戲劇界、新聞界、政治界等等有卓越貢獻的人。不論好壞,我們這些人以各種方式為我們設立標準,影響社會大眾。而擁有這些身分地位的人,也自然而然地從神得到某些權柄與責任。 

此外,創世記一章28節似乎也指出,每一個人都曾被賦予管理其他受造物的某些權柄。雖然我們習慣以人類的角度來看這類權柄,但我相信它們也同樣具有屬靈層面的意義,原因在於每一種身分地位,若是由人類所授予,同樣也是由神所授予。


二、其次,雖然我們意識到這些身分權柄的許多形式,但是,屬靈權柄有一個更直接的形式,如同傅士德在其著作《屬靈操練禮贊》中所說的,那就是「神膏立與確認的」。我將這樣的形式稱之為個人親密權柄(personal intimacy authority),這種權柄與人類社會或組織所授予的權柄可能有、也可能沒有任何關係。私人親密的權柄是直接從神而來,與身分地位也毫無關聯。關於這點,傅士德詳細說明:

「當人們開始關注屬靈領域的事,就會發現耶穌所教導關於權柄的概念,與這個世界體系的想法是完全相對的。他們慢饅瞭解到耶穌的權柄並不屬於身分地位、學位、頭銜、財產或職位的所有權、或是任何屬世的像征。基督的方式全都朝向另一個方向:也就是屬靈權柄的方式。屬靈權柄是神所膏立與確認的。人類的機構可能承認,也可能不承認,但都沒有差別。擁有屬靈權柄的人可能具有屬世的地位或權柄,也可能沒有,這同樣也沒有差別。屬靈的權柄同時借著憐惘與能力彰顯出來。那些與聖靈同行的人一眼就能認出,且毫無疑問地知道屬靈的權柄是來自於順服。」

不幸的是,許多因屬世的身分地位而擁有權柄的人,通常只擁有極少的個人親密權柄,如果有的話。對一間教會、神學機構、甚至一個國家或是一個家庭來說,在其中擁有屬世權柄的人卻缺乏真正的個人親密權柄,那是很糟糕的。在神學院經過牧師養成教育後畢業的人,一般在課堂上都表現得不錯,但卻沒有學會親近耶穌,以致不論是個人親密的權柄,或是成為適當教會領袖的個人能力都得不到。數不清的教會與其他基督教機構,都是由只知道以屬世權柄來領導的人在運作與管理。

但與神的親密團契才是關鍵所在。我們需要(如倪柝聲所提出的)與神持續地交通,因為對肩負其他權柄的人來說,與神的親密關係是必要的。正如我們上一章曾討論過的,在「親密的禱告」(就是花時間單獨與神同在,就像耶穌時常做的一樣)與「權柄的禱告」(就是宣告能力與權柄以帶來醫治或釋放,就像耶穌在巴勒斯坦各處旅行時,照著父神的旨意所行的一樣),兩者之間有著密切的關係。在與神親密交通的過程裡,我們需要察驗祂要我們用祂的權柄去完成何事,接著就進入世界行使權柄,耶穌如此行,我們也應照樣做。


三、關於屬世與屬靈權柄之間關係的探討,第三個重點就是,身分地位本身所帶來的權柄,與傅士德所描述的可能擁有也可能缺乏的個人親密權柄,這兩者之間需要做一個區別。我相信 (如同前文所提)身為一家之主與教會領袖,原本就得到神授予的某種屬靈權柄,是擁有這些身分所自動承襲而來的。這就是當年輕的大衛拒絕攻擊掃羅時所承認的,他說:「我的主乃是耶和華的受膏者,我在耶和華面前萬不敢伸手害他,因他是耶和華的受膏者。」(參考撒母耳記上二十四章6節)只要掃羅還在王位上, 他就擁有神對這個王位所膏立的權柄,即使他的行為已經顯示出既不配再擁有這個王位,也不該保有特別的屬靈權柄,因為這權柄是源自於與神的親密關係才有的。他繼續擁有在王位上的權柄 63 50284 63 31648 0 0 3006 0 0:00:16 0:00:10 0:00:06 6042卻已失去了神的僕人原本能夠行使的個人親密權柄。而另一方面,大衛當時已擁有個人親密權柄,卻還沒有得到登上王位後才會有的身分權柄。

個人親密權柄來自於花時間與耶穌相處。惟一的必要條件就是與權柄的源頭保持親密的關係。這就是耶穌在約翰福音十五章所談到的關係:「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約翰福音十五章5節)當我們與耶穌連結,就從這個親密關係得到權柄,我們也學習以正確的態度來使用這個權柄。

所謂正確的態度,就如傅士德所指的,耶穌所展示的屬靈權柄「在身分地位與赫赫頭銜當中都找不到,卻隱藏在一條毛巾裡」,就是祂用來為門徒們洗腳的那條毛巾。與父神的親密使耶穌擁有權柄,而祂在運用上也與之相稱,因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馬太福音二十章28節上)。

順服的矛盾之處

任何有關屬靈權柄的討論,都必須處理順服的議題。如前文所提,因為這個權柄不屬於我們,是神的,我們透過對祂的順服才取得使用的權力。

不過這樣一來你可能會問,倘若我們順服,難道不會失去個人的權力與自主性嗎?如果我們是順服這個世界的人,答案通常就是肯定的,因為「全世界都隊在那惡者手下」(約翰一書五章19 節下),因此傾向於照著牠的規則行事。

主要的原則是,順服讓一個人居於其所順服對像的權柄之下,因此順服者所得到的就是被順服者所要求的任何特性。如果我們向撒但、或賜於牠的人屈服,下場就是被囚禁與捆綁。但如果我們順服的對像是神,結果就是獲得自由,因為神的特性就是要釋放人得自由。因此原本看來似乎是自相矛盾的說法,就不再是了,重點在於我們順服的對像是賞賜自由的神。

使徒保羅將這個功課學得很好,很可能直接從耶穌學來的。因為他說,「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哥林多前書九章19 節),然而他在羅馬書一章1節又介紹自己是基督耶穌的奴僕。這個神為我們選的身分,提醒了我們在腓立比書二章7節關於耶穌的描述,「反倒虛己,取了奴傻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為的是執行祂父神的旨意。借著降服於神,我們實際上卻得到了釋放。順服並非因降卑而導致屈辱,雖然順服的基礎在於降卑。順服於神也不會是束縛,而是自由——屬靈的自由。

既然這樣,我們這自由的人就應該穿上謙卑的衣服(參考彼得前書五章5節),才能對抗想要擊垮我們的驕傲。因為「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所以,你們要自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到了時候,祂必叫你們升高」(參考彼得前書五章5〜6節)。聖經中只有在驕傲裡的順服才會帶來屈辱,沒有恩典的降服就是束縛。但是當我們願意謙卑在神面前,神賞賜的恩典會讓我們甘願服從,而在恩典中的降服將會加添我們能力與權柄。

 

屬靈權柄的十誡


在富勒神學院世界宣教學系教授領導學的甘陵敦(J.Robert Clinton)博士,曾寫過兩本關於基督徒領導學的專書。對於我即將要論述的內容有很好的摘要與詳盡的闡述,他將其總結稱之為「屬靈權柄的十條誡命」。

縱觀他的著作與教導,甘陵敦認為一個基督徒領導者的培育與屬靈權柄的增加,兩者是相關的。甘陵敦在其著作《領袖成長理論》(LeadershipEmergence Theory,中文暫譯)中聲稱,當基督徒的領袖逐漸成熟,他們會發現在行使屬靈權柄方面也會明顯地增加,甚至取代身分的權柄,成為「左右其領導的主要權柄」。

甘陵敦也指出,只有在實地操作的學習環境下,才可能發展與行使屬靈的權柄。這是沒有實際經驗的基督徒無法得到與達成的。事實上,屬靈權柄是「來自於一個顯示出與神同行的人生與服事,……一位擁有屬靈權柄的領袖認識神興祂的行事作風,並且展現在他自己的生命當中」。

除了我們之前所有重要的討論以外,甘陵敦更進一步堅決主張權柄永遠只是一個副產品,就本身而言是勉強不來的。他在著作《領袖的養成》(The Making of a Leader,天恩出版社)中寫道:「一個領袖不追求屬靈權柄,一個領袖追求的是認識抻。」當我們越來越認識並學習順服這位元又真又活的神,也是屬靈權柄惟一的真實源頭時,就會發現自己的屬靈權柄隨之增加了。

在介紹了甘陵敦所強調的內容之後,以下是他所提出、我改編過的十個基本原則,也就是他所謂的「屬靈權柄的十條誡命」:


四、不論透過自己或是其他的人,屬於神的權柄在任何時候出現于日常生活中時,真正的基督徒領袖能夠辨認出來。


五、擁有權柄的人是直接臣服於神,並非間接地透過其他擁有權柄的人。


六、拒絕服從對我們擁有權柄的人,並非只是反抗擁有這個權柄的人類體系,而是與神對抗(參考羅馬書十三章2節)。


七、如果我們正確地臣服於神的權柄,我們會尋找並認出其他的屬靈權柄,並且甘願順服。


八、永遠不可只為了自身的利益而行使權柄。


九、如果真實地以屬靈權柄事奉,不需要堅持別人一定得服從我們,那是他們對神的責任。


十、神自己會為了我們的屬靈權柄挺身而出,我們不需要為了宣告自己的權柄而辯護。


就讓這些「誡命」或原則成為本章內容的總結與詳述。接下來我們可以進一步討論以負責任或不負責任的態度來行使神賞賜的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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